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水务”、“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6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上证发[2018]40 号)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上证发[2018]41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主要内容如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86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 5.86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6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1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1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
为“D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截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2.70 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 2021 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 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 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 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连续发布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
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23 年 2 月 22 日、2023 年 3
月 1 日和 2023 年 3 月 8 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原定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原定
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23 年 3 月 16 日,并推迟
刊登《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T-5 日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
关公告与文件
(2023 年 2 月 16 日,周四)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备案核查材料
T-4 日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 12:00
(2023 年 月 17 日,周五) 前)
2 网下投资者在线提交电子版核查材料截止日(当日12:00前)
初步询价日(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
T-3 日 15:00
(2023 年 2 月 20 日,周一) 初步询价截止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2023 年 2 月 21 日,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
2023 年 2 月 22 日,周三 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招
股说明书》及《招股说明书摘要》
日期 发行安排
2023 年 3 月 1 日,周三 刊登《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23 年 3 月 8 日,周三 刊登《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T-2 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23 年 3 月 14 日,周二)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
(2023 年 3 月 15 日,周三) 网上路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T 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23 年 3 月 16 日,周四)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3 年 3 月 17 日,周五)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 日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
(2023 年 3 月 20 日,周一)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2023 年 3 月 21 日,周二)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23 年 3 月 22 日,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本次发行日程。
3、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 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如因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 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投资者请按 5.86 元/股在 2023 年 3 月 1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3 月
16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 股申购。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3 月 20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重要提示
1、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2,322,06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973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联合水务”,扩位简称为“联合水务”,股票代码为“60329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291”。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请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