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79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10,606,060 股。
发行价格:330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并于 2021 年 11月 15 日收到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程序
1.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半导”、“发行人”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 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 年 09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申请。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二)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发行数量:10,606,060 股
3. 发行价格:330 元/股
4. 募集资金总额:3,499,999,800.00 元。
5. 发行费用:23,049,272.04 元(不含增值税)
6. 募集资金净额:3,476,950,527.96 元
7.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
构”或“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 募资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1 月 03 日出具的《验证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55 号),截至 2021 年 11 月 03 日止,中
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中信证券为斯达半导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3,499,999,800.00 元。全体认购人均以货币资金认购。
2021 年 11 月 03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
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21 年 11 月 03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56
号),截至 2021 年 11 月 03 日止,斯达半导已收到特定投资者以货币形式缴纳
的出资额人民币 3,499,999,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049,272.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76,950,527.96 元,其中,记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10,606,060.00 元,余额人民币 3,466,344,467.96元,记入资本公积。
2. 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10,606,060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1. 保荐机构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律师事务所的结论意见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按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已履行全部的批准、核准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
(2)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
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
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本次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330 元/股,10,606,060
股,募集资金总额 3,499,999,800.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月)
1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303,030 99,999,900.00 6
ASSOCIATION
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9,636 234,179,880.00 6
3 巴克莱银行 BARCLAYSBANKPLC 469,696 154,999,680.00 6
4 郭伟松 757,575 249,999,750.00 6
5 UBSAG 606,060 199,999,800.00 6
6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454,545 149,999,850.00 6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72,727 452,999,910.00 6
8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4,242 106,999,860.00 6
9 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887,878 622,999,740.00 6
10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909,090 299,999,700.00 6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6,363 176,999,790.00 6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1,818 208,499,940.00 6
13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545,454 509,999,820.00 6
1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7,946 32,322,180.00 6
合计 10,606,060 3,499,999,800.00 -
(二)发行对象情况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ASSOCIATION
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ASSOCIATION
公司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编号 QF2003NAB009
注册地址 State of New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America
注册资本 1,785,000,000 美元
法定代表人 Charles Chiang 江明叡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本次认购数量为 303,03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二座 27-30 楼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注册资本 52,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
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本次认购数量为 709,63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 BARCLAYSBANKPLC
名称 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 BARCLAYSBANKPLC
公司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编号 QF2004EUB022
注册地址 1 Churchill Place London United Kindom
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