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290 沪市 斯达半导


首页 公告 603290: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603290: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9

603290: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13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7.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6,000 万股的 0.42%。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半导”、“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20 年 2 月 4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兴路 988 号

  注册资本:1.6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沈华

  经营范围:半导体芯片、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12 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779,439,687.65  675,367,666.62  437,982,41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278,512.36  96,742,806.82  52,719,617.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19,882,198.03  88,697,838.94  50,351,706.70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326,556.08  120,002,975.51  24,328,776.04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7.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6,000 万股的 0.42%。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管理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 118 人。所有激励对象必须是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量(万份)        的比例          比例

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

                                  67.00            100%          0.42%

    管理人员(118 人)

      合计(118 人)              67.00            100%          0.42%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六)若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34.67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 134.67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

  (二)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5%,每股 134.67 元。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定价依据参考了《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定价方式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利益、稳定核心团队为根本目的,本着“重点激励、有效激励”的原则予以确定。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 2005 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 IGBT
芯片和快恢复二极管芯片的设计和工艺及 IGBT 模块的设计、制造和测试,是国内 IGBT 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经过 10 多年的发展,培养、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国际型设计研发和生产管理队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为了推动公司继续稳健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必须持续建设并巩固股权激励这一有效促进公司发展的制度;同时,抓住公司发展中的核心力量和团队,予以良好有效的激励。本次激励计划在以公司业绩作为核心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公司确定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是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该部分人员主要承担着公司重要的管理、技术、市场工作,对于公司研发及运营业务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是国内 IGBT 领域的龙头企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公司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关键。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对该部分人员的激励可以提升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效地统一激励对象、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从而推动激励目标的实现。

  截至 2021 年3 月 1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80.69 元。根据万德资讯数据显示,
公司静态市盈率为 213.71 倍,公司所属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的行业静态市盈率为 75.65 倍;公司动态市盈率 174.38 倍,公司所属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行业动态市盈率为 65.85 倍。目前公司静/动态市盈率均远高于所属行业的平均值。

  鉴于目前的股价水平远高于所属行业的平均值,公司本着有效激励的原则,拟给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一定的折扣,以保证激励的有效性,从而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利益结合在一起,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并有利于推动激励目标的实现。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虽会产生股份支付费用,但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激励性角度看,定价方式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

  基于以上目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将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确定为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5%,为每股 134.67 元。

    七、等待期、行权期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
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八、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