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07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曾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1 份警示函,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对嘉兴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就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财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公司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及时对有关事项进行纠正,组织对相关规则进行学习培训,并全面自查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按监管要求和有关法规整改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在未来日常经营中,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监管和指导下,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加强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