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郑建国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何英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邵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章丽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经详细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并对其个人工作状况进行了解,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个人学历、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其聘任程序、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生产运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傅建中、娄杭、倪一帆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