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22-015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修订的原因:
1、2022年1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据此,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对公司章
程 (包括公司章程附件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 作相应的修订。
2、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 2021 年末股本总数
4,212,576,1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7.6 元(含税),
每 10 股派送红股 1 股(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201,557,889.20 元,派送
红股 421,257,617 股。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4,212,576,170
股增加至 4,633,833,787 股,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修订后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第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原有限责任公司佛山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原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
2 款 市海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成;在佛山市 海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成;在佛山市市场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22448755D。 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22448755D。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1257.617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3383.3787 万元。
第 十 二 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
(新增)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21257.617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 公司股份总数为 463383.3787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构为:普通股 421257.6170 万股。公司的全部股份 为:普通股 463383.3787 万股。公司的全部股份为普
为普通股,不设置优先股。 通股,不设置优先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增加资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方式。
第三十条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一款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
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 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
月时间限制。 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
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
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十六)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
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保; 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
的担保; 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
十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违反本章程明确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
权限、程序的,公司应当追究责任人的相应法律和经
济责任。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第四款 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 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
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
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 低于百分之十。
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料。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