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17-015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第七节“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2015年8月27日,公司根据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实施情况,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3111元/股。
2、2016年3月31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佛山市海天
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
6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并于2016年4月15日实施完毕。2016年4
月28日,公司根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
整为8.7111元/股。
3、2017年4月12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佛山市海天
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
6.8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并于2017年4月25日实施完毕。2017
年4月25日,公司根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调整为8.0311元/股。
根据《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以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如下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V为
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8.7111-0.68)÷(1+0)=8.0311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是合法、有效的,调整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16年度实施了现金红利分配方案,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调整为8.0311元/股。
四、律师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已获得现阶段贵公司内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贵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