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
表人。 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 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
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
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 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现金股利政策目
标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30%。
二、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