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2-028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 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 2019年7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4,05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56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549,180,000.00元,扣 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63,687,683.29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 民币485,492,316.71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到账金额(元) 到账时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德州东方红路支行 1612016519000013780 195,500,000.00 2019-7-2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德州德城支行 37050184610100000801 募集资金专户 183,078,516.71 2019-7-2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德州开发区支行 241639595920 57,553,800.00 2019-7-2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9939595385 募集资金专户 49,360,000.00 2019-7-23
德州开发区支行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485,492,316.71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6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依照规定开立了专 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116,435,547.08元(含 本期利息收入614,128.53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本年年初募集资金净额 281,224,089.71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65,397,039.10
减:本期手续费及工本费 5,632.06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14,128.53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16,435,547.0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制定《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现已变更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同)。根据《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19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公司于 2019 年 7 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及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 195,500,000.00 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于 2019 年 7 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及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 183,078,516.71 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于2019年7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德州开发区支行)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 106,913,800.00 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资金余额(元) 存储
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 50,911,274.17 活期
司德州东方红路支行 1612016519000013780 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 62,465,927.97 活期
司德州德城支行 37050184610100000801 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募集资金 3,058,344.94 活期
州开发区支行 241639595920 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募集资金 0.00 已注销
州开发区支行 229939595385 专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116,435,547.0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372,893,736.58 元,实际
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预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36,267,054.78 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01620022 号《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2019 年度置换已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景津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建设符合募投项目建设要求,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计划总投资 5,755.38 万元,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793.44 万元,尚有合同质保金
304.782 万元需要支付,募集资金总投入金额占项目计划投资额的 88.58%,扣除尚需支付的合同质保金后项目实际节余资金 693.138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该项目募集资金转出之日银行实际余额为准)。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于 2021 年度已建设完成,项目建设符合募投项目建设要求,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本项目主要是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而进行建设,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经济效益难以用财务指标定量评价,其效益将最终体现于在司研发实力增强、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艺流程改进所带来的生产成本的降低以及销售规模、盈利水平的
提升,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实施后,促进了公司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新材料的研究、试件制备能力、试验验证能力、工艺研究、项目推广能力等全方面的提高,使公司在压滤机及分离过滤材料专业领域的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促进了企业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000 台压滤机
项目”由公司负责建设实施,建设周期 24 个月,原定完工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由于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全部投资,公司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