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1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回购数量: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00 元/股(含)条件下,按不超过人民币 20,000(含)万元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451,612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5661%,按不低于人民币10,000(含)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225,806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783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00 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向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确认,截至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东强,公司副总经理卢毅和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家权及其一致行动
人未来 6 个月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是否实施减持尚不确定,减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均回复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均回复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放弃认购、以及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桂廷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提议的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3 日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
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且该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3 日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景津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详见 2021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后续实施公司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5 日止。发生下述情况或
触及以下条件,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相关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对回购方案是否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资
拟回购 占公司总股本
回购用途 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数量(股) 的比(%)
(万元)
3,225,806 0.7831 10,000 自股东大会审议
股权激励 至 至 至 通过本次回购股
6,451,612 1.5661 20,000 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拟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实施回购,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0 元/股(含)条件下,按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451,612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5661%,按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225,806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7831%。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
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1.00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 10,000 万元至 20,000 万元,资金全
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1.00 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451,612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5661%。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1,638,849 53.8024 228,090,461 55.368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90,310,651 46.1976 183,859,039 44.6315
总股本 411,949,500 100.0000 411,949,500 100.0000
2、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1.00 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225,806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7831%。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