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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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Yindu Kitchen Equipment Co., Ltd
(注册地址:杭州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星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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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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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
司、股份公司、银都
股份
指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银都有限 指 杭州银都餐饮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俊毅投资 指 杭州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银博投资 指 杭州银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银瑞制冷 指 杭州银瑞制冷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银灏设备 指 杭州银灏餐饮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阿托萨英国 指 阿托萨厨房设备英国公司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外文名
ATOSA CATERING EQUIPMENT UK LTD
阿托萨美国 指 阿托萨厨房设备美国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外文名 ATOSA
CATERING EQUIPMENT INC
阿托萨法国 指 阿托萨厨房设备法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外文名 ATOSA
CATERING EQUIPMENT ( France) SARL
阿托萨德国 指 阿托萨厨房设备德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外文名 ATOSA
CATERING EQUIPMENT ( Germany) GmbH
阿托萨意大利 指 阿托萨厨房设备意大利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外文名
ATOSA CATERING EQUIPMENT ITALY SRL
汇乐国际 指 汇乐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外文名 FLOW CHEER
INTERNATIONAL TRADING LIMITED
斯玛特 指 斯玛特厨房设备服务公司,外文名 SMART KITCHEN SERVICE
INC
银都制冷 指 杭州银都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俊腾投资 指 杭州俊腾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浙江银都担保有限公司
银都辐照 指 浙江银都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中宇纸塑 指 杭州中宇纸塑包装有限公司
富尔基制衣 指 杭州富尔基制衣有限公司
西奥电梯 指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西奥安装 指 杭州西奥电梯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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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家质检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信证券、保荐人、
主承销商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事务所、发行人
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天健 所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
发行人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勤信评估、坤元评估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6,600万股(本次发行股票
的数量占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47%),本次发行股份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报告期内、最近三年
及一期 指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3 月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 指 2014 年末、 2015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7 年 3 月末
报告期末 指 2017 年 3 月末
二、专业术语
ODM 指
原始设计制造(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 ,产品的结构、外观、工
艺均由生产商自主开发,在客户选择下单后进行生产, 产品以客户的
品牌进行销售
OBM 指 自主品牌生产( Own Branding Manufacture) ,即企业经营自主品牌,
或者生产商自行创立品牌,生产、销售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
CB 体系 指
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 IECEE) 运作的电工
产品测试证书互认体系, IECEE各成员国认证机构以国际电工委员会
标准为基础对电工产品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其测试结果即CB测试报告
和CB测试证书在IECEE各成员国得到相互认可的体系。目的是为了减
少由于必须满足不同国家认证或批准准则而产生的国际贸易壁垒
CE 认证 指
欧洲统一( CONFORMITE EUROPEENNE) ,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
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 CE” 标志的产品
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
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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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 认证 指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Certification,
英文缩写CCC
ETL 指 ETL测试实验室公司,该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产品和日用品检验组织,
提供对产品安全性的检测和认证
NSF 认证 指
NSF 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对美国以及国际标准的认证资格得到包括美国
国家标准研究院( ANSI)、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行署、加拿大国家标
准委员会等 13 个国家或行业权威组织的批准与认证
GEMS 指 GEMS 认证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政府于 2012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的一项强制性能效认证用于代替原有 MEPS 认证。
Energy Star 指
Energy Star 最早由美国能源部和美国环保署共同推行, 旨在更好地保
护生存环境,节约能源。 目前美国、日本、加拿大、欧盟等均参与能
源之星计划,能源之星标志成为能源效率的国际通用符号
PLC 指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 它采用一类可编
程的存储器,用于其内部存储程序,执行逻辑运算、顺序控制、定时、
计数与算术操作等面向用户的指令,并通过数字或模拟式输入/输出控
制各种类型的机械或生产过程
ISO 9001 指
由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质量体系分技术委
员会( ISO/TC176/SC2)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国际标准。用于评
定组织满足顾客、法规和组织自身要求的能力
ISO14001 指
由国际标准化组织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 ISO/TC207)组织制定的环境
管理体系的国际标准。用于使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
他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
特别说明:敬请注意,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
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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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
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 一) 股份锁定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俊杰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俊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本人所持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俊毅投资、银博投资承诺
公司股东俊毅投资、银博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3、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吕威、蒋小林、朱智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周俊杰、吕威、蒋小林、朱智毅、林
建勇、鲁灵鹏、王芬弟、朱文伟承诺:
( 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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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公司股份。
( 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注:若在承诺期间,发行人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 二) 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
诺
经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负有其所各自承诺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
失等义务。
1、相关主体的承诺
( 1)发行人相关承诺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
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 如有),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
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
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