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2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578,400 股,发行价格为 9.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8,994,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8,177,803.5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0,816,996.4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全部到账,到位情况业经苏亚金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3]1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蒸压加气混凝土成套装备建设项目 22,880.71 22,880.71
2 高端加气混凝土生产线成套智能化技 11,290.25 11,290.25
术改造项目
3 新建研发测试中心项目 3,727.10 3,727.10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合计 54,898.06 54,898.06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拟投资金额 拟投资金额
1 蒸压加气混凝土成套装备 22,880.71 22,880.71 18,789.39
建设项目
2 高端加气混凝土生产线成 11,290.25 11,290.25 9,271.43
套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3 新建研发测试中心项目 3,727.10 3,727.10 3,060.65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2,463.57
5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11,496.65
合计 54,898.06 54,898.06 45,081.70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
的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