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第十三号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现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翔股份”)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22,968,924.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30,399,145.45元已于2022年5月16日全部到账。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377,063.22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2年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11,991,006.78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41,721,470.04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928,735.32
加:未从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41,261.3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74,339,533.38
备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利息收入。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特制定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1204090029055096888 103,963,696.9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 19360101040968877 50,222,791.3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8110801012486860260 20,153,045.17
合计 - 174,339,533.38
备注:农业银行和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超过募集承诺投入的总额,是因为使用和超出部分均为当年收到的利息收入。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IPO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4,172.15万元,完全用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 2022年12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47,903,685.52元。公司已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循环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者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发生了变更。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联翔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联翔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联翔股份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编制单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199.1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172.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14,172.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变更项目,募 集 资 金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承 诺 投 资调 整 后 投承 诺 投 入本 年 度 投计投入金额金额与承诺投入金进度(%)(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如有) 总额 资总额 金额(1) 入金额 (2) 额的差额(3)=(24)=(2)/(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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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产350万米无 否 24,199.10 24,199.10 24,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