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48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
员发出。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
基地天贵街 1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推荐郑红、刘辰、郑小丹、邢杰、李永强、王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推荐古群、杨棉之、林海权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部分议案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2 年 7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北京市大兴区
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1 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一)、(二)、(三)、(四)、(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 年 10 月出生,大专学
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知青、北京市无线电元件六厂干部,北京元六电子中心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曾获得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电子工业部“科技发明二等奖”及原信息产业部载人航天工程“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等奖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6,545,460 股,与郑小丹女士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刘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9 月出生,中专学历,
初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市无线电元件六厂干部,北京元六电子中心副总经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120,000 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郑小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5 月出生,北京航空航
天大学 EMBA,助理经济师职称。曾任北京中标方圆防伪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兴意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红丹枫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司副董事长、营销中心副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小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418,184 股,与郑红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邢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
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市无线电元件六厂助理工程师、北京青云仪器厂工程师、北京东昌行电器商贸公司销售经理、北京科马卫生间设计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91,409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李永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法律从业资格。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与助理经理,易大宗控股有限公司(原永晖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永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8,182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王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成都宏明电子科大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助理、厂长助理、副厂长。现任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鸿鑫特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古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4 月出生,硕士学历。曾
任西南计算机工业公司程序设计员,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主任、副秘书长,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电子元件行
业协会秘书长,全国频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2)主任委员,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古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杨棉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7 月出生,博士学历。
曾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棉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林海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1 月出生,博士学历。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北京相成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北京相成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等仲裁机构仲裁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海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