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12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营业期限及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营业期限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由“2001 年 12 月 06 日至 2031 年 12 月 05 日”
变更为“长期”(具体以工商核准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
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征集股东投票权。本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
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
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权利。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
致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第九十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
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 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 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
范围; 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况; (四)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及定期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 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
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无法保证证券发
确、完整; 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 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
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 予披露的,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权;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 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 认意见,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 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会应当对公司证
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
审核意见,监事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
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
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监事
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营业期限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