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0-05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134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20.2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36,721,6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45,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 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36,721,600.00
减:发行费用 91,721,600.00
募集资金净额 745,000,000.00
加: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18,136,875.31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251,006,157.23
置换先期投入的募投项目资金 62,992,884.08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70,000,000.00
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00.00
应结余额 279,137,834.00
实际余额 279,137,834.00
差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 年 5 月,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此外,2019 年 6 月,就本次发行用于由本公司子公司元六鸿远(苏州)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六苏州”)实施的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等募集资金的监管,本公司、元六苏州及保荐机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期末募集资金 期末募集资金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不包 用于现金管理
含现金管理) 余额
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1034869 192,082,600.67 100,000,000.00
公司北京什刹海支行
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01012200100 33,856,890.14 -
北京分行营业部 1058
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996170 45,251,879.22 -
金融港支行 0028453602
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040160001 149,775.92 -
北京中关村支行 037190
元六苏州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57068860 7,796,688.05 -
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合计 - - 279,137,834.00 100,000,000.00
三、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元六苏州提供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直流滤波器项目”的实施。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向元六苏州汇入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6)。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1,399.90 元,募
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5 月 29 日,本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6,299.29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计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01280020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9-005)。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前期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5)。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金额为 7,000 万元,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5 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
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首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投资期限届满后,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