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0-02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 13,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0352)
委托理财期限:委托理财期限为 4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 年 5 月 29 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首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首届监
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5,000 万元(含 55,000 万元)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
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
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4,1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20.24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836,721,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5,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累计
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1 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 48,600.00 10,717.51
2 直流滤波器项目 4,900.00 725.24
3 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 6,000.00 1,589.04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54.70
合计 74,500.00 28,086.49
备注: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包含对存款利息的使用。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产品类型 银行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0352)
金额(万元) 13,000
预计年化收益率 3.65%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52.00
产品期限 40 天
收益类型 保本保证收益型
结构化安排 无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万元)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保证收益型存款产品,其风险在企业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但不排除上述现金管理业务的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需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0352)
购买金额 13,000.00 万元人民币
产品收益类型 保本保证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 2020 年 3 月 26 日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挂钩标的 USD-3M Libor
认购期 2020 年 3 月 27 日到 2020 年 3 月 27 日
成立日 产品认购期结束后当日,如果银行判定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成
立,则本产品的成立日为 2020 年 3 月 27 日
到期日 2020 年 5 月 6 日
产品收益计算期限 40 天
结构型存款收益计算基础 产品收益计算期限的实际天数乘以到期年收益率除以 365
本金保障:如客户未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则银行
于约定的分配日支付 100%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如客户发生
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将由银行按本产品说明书中“提前支
客户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取”条款的约定执行。
在不发生风揭示书所述之风险且客户未发生提前支取等
违约情形的前提下,客户产品收益如下确定:
产 品 存 续 期 间 每 日 观 察 挂 钩 标 的 : 客 户 年 化 收 益
=0.35%+3.30%*n/N,(-1.00%-4.00%),其中 n 为挂钩标的落
在-1.00%-4.00%区间的天数,N 为起息日至到期日之间(算
头不算尾)的实际天数。USD3M-LIBOR 按当个伦敦工作日
水平确定。对于非伦敦工作日,USD3M-LIBOR 按其上一个
伦敦工作日执行的水平确定。到期日前第 5 个伦敦工作日的
USD3M-LIBOR 水 平 作 为 到 期 日 前 剩 余 天 数 的
USD3M-LIBOR 水平。
本产品仅保证本金及合同约定的最低收益,不保证超出
最低收益之外的额外收益,对于无法获得超出最低收益之外
的额外收益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只保障结构性存款资金本金及最低收
益,不保证超出最低收益以外的额外收益。结构性存款不同
风险提示 于一般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
投资。具体风险来自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
立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
付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二)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产品名称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0352)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所募集资金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理,并以该存款收益部分与交易对手叙作和 USD-3M Libor
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三)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保证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