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27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3.22万股。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确定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1 月 28 日,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A 股普通股股票
43.22 万股,授予价格为 5.4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际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与公司 2019 年 11 月 29 日披
露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中的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无差异。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9 年 11 月 28 日
2、授予数量:43.22 万股。
3、授予人数:19 人
4、授予价格:5.47 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限 占本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 制性股票总数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43.22 51.4524% 0.2176%
人员(19 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有效期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的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的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的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的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19】445 号的
《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止,公司已收到蒋小玲等 19 位激励对象
以货币缴纳出资额 2,364,134.00 元,公司本次发行新股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拾叁万贰仟贰佰元整(¥432,2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931,934.00 元。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前为人民币 198,642,640.00 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9,074,84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手续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
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198,642,640 股增加至 199,074,840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此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的 54.33%减少至54.21%,其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无限售流通股 49,000,000 0 49,000,000
限售流通股 149,642,640 432,200 150,074,840
合计 198,642,640 432,200 199,074,84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及公司业绩。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