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3-053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8 号文)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药明康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计 104,198,556 股,
发 行 价 格 为每 股 人民 币 21.60 元 , 股票 发 行 募 集资 金 总额 计 人 民 币
2,250,688,809.60 元,扣减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120,403,409.6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 2,130,285,400.00 元。实际到账金额计人民币 2,160,661,257.22 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30,375,857.22 元(其中,前期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12,518,414.65 元,尚未支付的其
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17,857,442.57 元)。前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5 月 2 日全部到
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8)第 00197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61,047,257.60
元,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其他后净额为人民币122,005,355.26 元,已结项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人民币 244,347,360.1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146,896,137.51 元,全部存放于监管银行。
2023 年 3 月 20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暨 2022 年
年度董事会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暨 2022 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已完成,公司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A 股首次公开发行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已随之终止。
(二)2020 年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8 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5,000,000 股新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2,690,29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4.13 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6,527,939,897.70 元。扣减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66,693,612.2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 6,461,246,285.44 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4,001,616.74 元,加回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8,679,800.00 元(含税)后,实际到账金额计
6,465,924,468.70 元。上述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6,465,924,468.70 元已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 00517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296,682,527.53
元,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其他后净额为人民币104,751,016.26 元,前期已结项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人民币68,976,038.38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338,735.79 元,全部存放于监管银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 2020 年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相关募集
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200,338,735.79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公司 开户账号 资金到 2020 年 9 月 8 2023 年 6 月 30
名称 账时间 日初始存放金额 日存放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无锡滨湖
支行(原名交通 本公司 32200061101 736,280,000.00 已销户
银行股份有限公 3000394273
司无锡河埒口支
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98460078801 491,760,000.00 已销户
宝山支行 900002457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无锡滨湖 本公司 32200061101 660,640,000.00 已销户
支行 3000395171 2020 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 9 月 8
限公司无锡滨湖 本公司 32200061101 日 1,789,260,000.00 182,302,419.14
支行 3000395247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98460078801 300,000,000.00 已销户
宝山支行 700002458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98460078801 600,000,000.00 已销户
宝山支行 500002459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98460078801 1,887,984,468.70 7,521,297.39
宝山支行 000002460
无锡合 全
招商银行股份有 药业有 限
公司(“无 51090009151 - 已销户
限公司无锡分行 锡合全 药 0956
业”)
上海合全
中国农业银行股 药业股份
份有限公司上海 有限公司 03857600040 - 已销户
金山支行 (“合全 109608 不适用
药业”)
常州合 全
中国民生银行股 药业有 限
份有限公司上海 公司(“常 632402943 - 已销户
分行 州合全 药
业”)
招商银行股份有 常州合 全 12193694571 - 10,515,019.26
限公司上海分行 药业 0590
上海合 全
上海浦东发展银 药物研 发
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 司 98460078801 - 已销户
宝山支行 (“合全药 200002528
物研发”)
上海药 明
中国建设银行股 康德新 药
份有限公司上海 开发有 限 31050110057 - 已销户
自贸试验区分行 公司(“上 900006937
海药明”)
合计 6,465,924,468.70 200,338,735.7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暨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为 1506201804180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为 51090204101080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为 322000611018018030891)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为 98460078801700000461)。
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子公司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苏州药明”)、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药明”)和上海药明(苏州药明、天津药明和上海药明合称“A 股首次公开发行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 2018-003)、《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 2018-004)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 2018-009)。
鉴于上述情况,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