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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59 沪市 药明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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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59: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603259: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1-078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回购注销原因:因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不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激励计划》”)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690,999              690,999        2021 年 8 月 31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18 年激励计划

  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2018 年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按照《2018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具体内容
请详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8)。

  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 2018 年年度
董事会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 2018 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发行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 45.53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31,347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6)。

  2019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发行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调整后的 32.15 元/股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338,349 股(调整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 2019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5)。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数量及预留授予部分期权行权价格、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按照调整后的 22.75 元/股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已离职及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367,960 股(调整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按照调整后的 22.95 元/股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72,625 股(调整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
司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数量及期权行权价格、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6)。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按照 22.75 元/股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69,778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93)。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按照调整后的 18.69 元/股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已离职或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84,089 股(调整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按照调整后的 18.85 元/股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5,200 股(调整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2018 计划项下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
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
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6)。

  (二)2019 年激励计划

  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9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与《2019年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按照《2019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2019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
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64)。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同意按照调整后的 22.95 元/股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已离职及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357,379 股(调整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数量及期权行权价格、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期权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7)。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同意按照 22.95 元/股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66,23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
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
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94)。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同意按照调整后的 18.85 元/股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已离职或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461,550 股(调整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按照调整后的 33.55 元/股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0,160 股(调整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2018 计划项下回购注销”以下合称为“本次回购注销”)。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7)。

  (三)本次回购注销通知债权人情况

  2021 年 6 月 26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
关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8),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未接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18 年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及《2019 年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在限售期内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因 73 名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届满前离职,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2018 年激励计划》、《2019 年激励计划》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公司有权单方面向上述 73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2018 年激励计划》之“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一、首次授予权益的具体内容”之“(六)首次授予权益的授予、解除限售条件”之“(4)个人绩效考核”及《2019 年激励计划》之“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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