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0-018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37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 2019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
东会议审议。
一、利润分配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 1,854,550,934.58元,公司 2019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22,754,092.89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如下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1、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7 元(含税)。以目前公
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56,429,640.9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
2、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公积金转增 4 股。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1,651,126,531 股计算,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约为 2,311,577,143 股,具体股数以公司履行完毕法定程序后另行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的股数为准。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 2019 年
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在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前述事项进行授权。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本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本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