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19-075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披露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1,以下简称“《股东减持计划公告》”),Glorious Moonlight
Limited、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I) Pte. Ltd.、嘉世康恒(天津)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ABG-WX Holding (HK) Limited、HCFII WX (HK) Holdings
Limited、上海金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
称“减持股东”)拟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发布后,本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完成股权激励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637,704,965 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61);本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授
予的股份登记,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1,637,704,965 股增加至 1,638,183,787 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73)。
本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6 日收到减持股东分别发送的《上市公司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减持股东就其于《股东减持计划公告》中所披露的减持方式合计减持 71,619,306 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38%,计划减持数量未全部实施完毕。
减持股东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108,014,278 股(包括于
Glorious 5%以上非第 本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
一大股东 108,014,278 6.59% 数和通过本公司2018年
Moonlight Limited
权益派发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取得的股数)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109,826,220 股(包括于
Summer Bloom 5%以上非第 本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
Investments (I) Pte. 一大股东 109,826,220 6.70% 数和通过本公司2018年
Ltd. 权益派发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取得的股数)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嘉世康恒(天津) 87,388,846 股 (包括于
投资合伙企业(有 5%以上非第 本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
一大股东 87,388,846 5.33% 数和通过本公司2018年
限合伙)
权益派发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取得的股数)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75,614,440 股 (包括于
ABG-WX Holding 5%以下股东 本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
75,614,440 4.62%
(HK) Limited 数和通过本公司2018年
权益派发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取得的股数)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67,804,898 股 (包括于
HCFII WX (HK) 5%以下股东 本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
67,804,898 4.14% 数和通过本公司2018年
Holdings Limited
权益派发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取得的股数)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39,580,189 股 (包括于
上海金药投资管 本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
理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 39,580,189 2.42% 数和通过本公司2018年
权益派发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取得的股数)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3,986,888 股(包括于本
深圳市平安置业 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数
投资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 3,986,888 0.24% 和通过本公司2018年权
益派发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取得的股数)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原因
第一组 上海金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9,580,189 2.42% 同属中国平安保
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控制
第一组 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 3,986,888 0.24% 同属中国平安保
司 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控制
合计 43,567,077 2.66% —
注:以上持股比例以本公司于《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