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证券代码:603259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预留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885.69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4,198.56万股的0.85%。其中,首次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708.55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4,198.56万股的0.68%,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177.14万份,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4,198.56万股的0.17%,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六、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登记或预留授予日至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以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七、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2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或控
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层(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八、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权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且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中首次授予权益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预留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一、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则未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或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若未能在12个月内授出,未授予的权益失效。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6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8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
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12
第六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37
第七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41
第八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43
第九章 附则........................................................................................................... 47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药明康德、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指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 指 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
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
除限售流通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
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公
激励对象 指 司董事、高层(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
骨干、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
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
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
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
必需满足的条件
禁售期 指 在限售期后,所有股票持有人不以任何形式转让依据
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期间
期权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易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
行权 指 期权的行为,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
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
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