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094,466.24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50,809,434.75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206,945.46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02,725,787.93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0,809,434.75元。经董事会决议,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
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方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