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四年一月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下午 13 点 30 分
会议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 123 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毛嘉明先生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会议主要议程:
一、宣布参会人员情况及会议须知;
二、听取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现场沟通;
四、宣读投票表决方法;
五、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六、大会投票表决;
七、宣读投票结果;
八、律师发表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九、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3 日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当遵守会场秩序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具体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执行)。
四、股东大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除本须知或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特别说明的情况(例如累积投票)外,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 “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累积投票表决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请填写投票数。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不使用本次大会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七、在大会期间离场或不参与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3 日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公司拟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订,具体修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 年 1 月 13 日
议案二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已提名黄郁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均同意聘任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选举黄郁佳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如下:
黄郁佳女士,女,1988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中国(含港澳台)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台湾淡江大学毕业,专业会计学。2022年3月入职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管理工作,现任职务为经理。未在其他公司兼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郁佳女士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直接持有公司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
黄郁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