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提名郑丽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补选郑丽娟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候选人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郑丽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补选郑丽娟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2 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丽娟女士,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江苏大学毕业,专业材料学院材料学。2016年5月入职公司,负责研发工作,职务研发经理。未在其他公司兼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丽娟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郑丽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