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和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8,7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1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8,78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14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63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3元/股。根据《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970.71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6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7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90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6035353%。
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中止发行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9年7月1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7月11日(T+2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发行人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T+1日)上午在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主持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2856,4856,6856,8856,0856,9956
末“6”位数 432293,932293,692017
末“7”位数 4675884,6675884,8675884,2675884,0675884
末“8”位数 09530427,34530427,59530427,84530427
末“9”位数 047423135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79,02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经核查确认,2,44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238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在申购平台提交了申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10,505,350万股;另有53家投资者管理的59个配售对象没有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参与申购,其中,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9年7月5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2019年第1号)》公告,配售对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为限制配售对象,具体如下:
未参与网下申购的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应申购数量(万股)实际申购数量(万股)
1 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00 0
2 朱海峰 2,500 0
3 罗月芳 2,500 0
4 翁仁源 2,500 0
5 林辉潞 2,500 0
6 王卫列 2,500 0
7 李忠琴 2,500 0
8 上海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富 2,500 0
山1号私募基金
9 陈洋浮 2,500 0
10李梅冬 2,500 0
11孙军 2,500 0
12邵全臻 2,500 0
13许昌均 2,500 0
14张淑青 2,500 0
15鲍家强 2,500 0
16金坚 2,500 0
17荷瑞星2号私募基金投资账户 2,500 0
18蒋根青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2,500 0
19明汯稳健增长2期私募投资基金 2,500 0
20明汯多策略对冲1号基金 2,500 0
21明汯价值成长1期私募投资基金 2,500 0
22明汯稳健增长专项1号私募证券投 2,500 0
资基金
23明汯稳健增长专项2号私募证券投 2,500 0
资基金
24明汯中性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500 0
25明汯中性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500 0
26深圳市鹏博利泰投资有限公司 2,500 0
27赵莹 2,500 0
28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00 0
29上海绿庭科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500 0
30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500 0
31杨小霞 2,500 0
32李贵云 2,500 0
33汪娟娟 2,500 0
34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00 0
35王秀英 2,500 0
36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00 0
37林庄喜 2,500 0
38林鸿斌 2,500 0
39林立华 2,500 0
40郑舜珍 2,500 0
41林泽华 2,500 0
42林贤专 2,500 0
43邓春华 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