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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39:浙江仙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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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仙通”、“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
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
发[2016]7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
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6〕 2
号)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
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布的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6〕 1号)(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有
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主
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
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84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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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价格 21.84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 17.20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5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初步询价截止日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存在未
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
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
定,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
时间分别为2016年11月29日、 2016年12月6日和2016年12月13日。
投资者请按21.84元/股在2016年12月21日( T日) 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12月21日
( 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
2、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
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
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低于10%)。 经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 本次发行没有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
签结果公告》”),于2016年12月23日( T+2日) 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12月23日( T+2日) 日终有足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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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
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
形时, 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
读本公告及2016年11月29日、 2016年12月6日和2016年1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256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 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6]2747 号文核准。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
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
广发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进行。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股票简
称为“ 浙江仙通”,股票代码为“ 603239”,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
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仙通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
“ 732239”。
3、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2,256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 1,3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28%;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896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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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39.72%。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6年11月25日( T-3日) 完成,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 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
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
(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本次发行没有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 并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
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1.84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此
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 1)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 17.20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3) 全部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 7,689,600 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 21.84元/股对应的 2015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
为 22.99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初步询价截止日行业最近一个月静
态平均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均值。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9,271.04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4,632.24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4,638.80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
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44,638.80万元。发行人募
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6年11月23日在《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
网站( 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 2016年12月21日),任一配售对
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6年12月21日( T日) 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 21.84 元/
股且未被剔除(本次发行没有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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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
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 1:报价信息统
计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
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 21.84 元/股填报一个申购
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且不得超过 1,360 万股 (申购数量须不低于 100 万股,且应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
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
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
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
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
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
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
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
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
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6年12月21日( T日)09:30-11:30、13:00-15:00。
②2016年12月21日( 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
年12月19日( T-2日) 前 20 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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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
市值按 2016 年 12 月 19 日( T-2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
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
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
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