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80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0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74.30 万股的 1.99%。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日期:2022 年 8 月 31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西路 2946 号
注册资本:143,759,980.00 元
法定代表人:厉建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烟草制品零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食收购;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创业投资(限投
资未上市企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专业设计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外卖递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财务咨询;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休闲观光活动;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最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89,224.48 242,068.92 250,696.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9,365.74 14,210.13 16,31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039.30 12,111.30 14,529.0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4,926.38 76,867.57 73,949.86
总资产 173,118.31 152,100.32 120,628.20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56 1.88 2.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56 1.88 2.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99 1.60 1.92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80 19.08 23.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9.26 16.26 20.88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1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厉建平,董事戴巍巍、常晋峪、魏荣明、马建忠、陈传亮、张小燕、郭德贵、钟芳。
2、监事会构成
1 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张小燕、郭德贵和钟芳现已更换
为潘煜双、吴勇敏和张娟。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胡建民,职工监事屠彩红、徐立峰,监事徐震坤、徐芳。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8 人,分别是:总经理马建忠,总审计师厉昊嘉,副总经理徐炜、马冬达、沈燕萍,财务总监陈传亮,董事会秘书于莹茜,人力资源总监黄锦阳。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员工的积极性,通过股权激励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激发员工的潜力和创造力,加强公司凝聚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0.00 万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约占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74.30 万股的 1.99%,无预留权益。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
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80 人,包括:
1、董事,但不包括独立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
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
公司或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额度 占授予总量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万份)
1 马建忠 董事、总经理 29.59 14.80% 0.29%
2 马冬达 副总经理 10.50 5.25% 0.10%
3 徐炜 副总经理 6.68 3.34% 0.07%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额度 占授予总量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万份)
4 沈燕萍 副总经理 6.68 3.34% 0.07%
5 陈传亮 董事、财务总监 6.21 3.11% 0.06%
6 于莹茜 董事会秘书 6.21 3.11% 0.06%
7 黄锦阳 人力资源总监 5.73 2.87% 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28.40 64.20% 1.27%
(合计 73 人)
合计共 80 人 200.00 100.00% 1.9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其他个人原因放弃全部或部
分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出相应的调整,可以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
或调减。激励对象的实际获授数量由其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范围内实际认购的数量确
定。
4、上表中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授予价格及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