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73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2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 677 号兴耀商
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 幢 325 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0,956,0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281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厉建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董事戴巍巍先生、董事常晋峪女士、
独立董事钟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其中:监事徐震坤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
3、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 人,出席 1 人;
4、董事会秘书于莹茜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5、副总经理马冬达先生、副总经理徐炜女士、副总经理沈燕萍女士、人力资源
总监黄锦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总审计师厉昊嘉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1.01 张娟 80,955,702 99.9996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01 张娟 1,069,206 99.972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非儿律师、孙矜如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4 日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