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计划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品种,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投资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按照公司有关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计划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品种,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收益率将产
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委托理财的行为,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