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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37 沪市 五芳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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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37: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3

603237: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9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185,75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32元,共计募集资金864,374,940.00元,坐扣承销费用66,319,811.32元(不

  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98,055,128.68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
  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6,386,550.0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761,668,57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441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
  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实施主体
                                            资金金额

 1  五芳斋三期智能食品车间  45,106.09 15,666.857868    公司
    建设项目

 2  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  40,562.54 36,140.000000    公司
    设项目

 3  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  10,664.54 10,350.000000    公司
    升级建设项目

 4  五芳斋成都生产基地升级    5,015.80  5,010.000000 成都五芳斋
    改造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实施主体
                                            资金金额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0000    公司

          合计              110,348.97 76,166.857868    -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且保荐机构、公司、开户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 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
  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3. 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流动
  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4. 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 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6.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5.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年9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现金收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外,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备查文件

  (一)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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