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 月 22 日~2025 年 1 月 21 日
预计回购金额 60,000,000 元~120,000,000 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609,72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0.5961%
例
累计已回购金额 60,001,880.46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9.17 元/股~28.00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3.00 元/股(含),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
经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2.50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2024 年 1 月 30 日和 2024 年 6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和《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8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13,029 股,已回
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15%,回购的最高价格为 28.00 元/股,最低价格为 25.7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8,597,36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609,72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61%,回购的最高价格为 28.00 元/股,最低价格为 19.17 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0,001,880.46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