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20 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3,78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36.88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460.64 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 7,501.71 万元(含税)后,主承销商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汇入金额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1503229029000281830 23,886.55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36050162025009006666 16,002.13
3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231103090000022665 7,705.48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 798900353010808 1,000.00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191753982539 42,235.62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202253980612 63,129.15
合计 153,958.93
本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460.64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9,737.33 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不含税) 金额(人民币万元)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7,077.08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200.00
3 律师费用 925.93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10.38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23.94
合计 9,737.33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上述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1,723.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91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余额为 808992.2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97,888.87
2 减: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17,577.55
3 加: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 587.89
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808,992.2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2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3229029000281830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 15,503.88
乐平支行 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05016202500900666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 7,734.98
乐平支行 款账户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 231103090000022665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 1,759.90
支行 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 798900353010808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 1.95
镇分行 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 191753982539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 149.48
支行 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 202253980612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 749.02
支行 款账户
合计 25,899.21
【注 1】
[注 1]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未包含公司尚未到期的七天通知存款
55,00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