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20 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3,78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36.88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460.64 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 7,501.71 万元(含税)后,主承销商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汇入金额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人民币
万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1503229029000281830 23,886.55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36050162025009006666 16,002.13
3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231103090000022665 7,705.48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 798900353010808 1,000.00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191753982539 42,235.62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202253980612 63,129.15
合计 153,958.93
本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460.64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9,737.33 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不含税) 金额(人民币万元)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7,077.08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200.00
3 律师费用 925.93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10.38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23.94
合计 9,737.33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上述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1,723.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91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余额为 46,680.2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余额 73,813.35
2 减: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27,581.17
3 减: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0,000.00
4 加: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 448.06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1-2-3+4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680.25
6=5+3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结余 46,680.2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1,000 吨维生素 A 项目”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63,129.15 万元调整为 43,129.15 万
元,后续产能建设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企业研究院项目”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23,886.55 万元调整为 12,886.55 万元,并将上述两个项目未经使用募集资金中的合计 31,000 万元用于建设“年产 6.677 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新”)负责实施。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 12 月 14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
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7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七天通知存款账
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503229029000281830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4,934.05
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36050162025009006666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23.05
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 231103090000022665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1,627.62
公司乐平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98900353010808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1.95
公司景德镇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91753982539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公司乐平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02253980612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6,840.85
公司乐平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06074262639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3,252.71
公司青铜峡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99253734245[注 1] 单位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 30,000.00
公司乐平支行 账户
合计[注 2] 46,680.25
[注 1]该账户为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202253980612)的子账户,子账户不具备对外结算功能。
[注 2]合计金额尾差系按万元折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5.92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146 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