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新药业”)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7,504,390.6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59,226.42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3,780,000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6.88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614,606,400.00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 97,373,300.00(不含税)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7,233,1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910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号
1 年产 1,000 吨维生素 78,129.15 63,129.15
A项目
2 新建维生素 A、维生素 年产 7,000 吨维生素 46,002.13 16,002.13
B5、胆固醇和 25-羟基 B5项目
维生素 D3 项目 年产 350 吨胆固醇、
3 6 吨 25-羟基维生素 11,741.38 7,705.48
D3 项目
4 销售网络及智慧工厂项目 30,084.89 1,000.00
5 企业研究院项目 23,886.55 23,886.55
6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40,000.00
合 计 239,844.10 151,723.31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161,182,440.11 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 157,504,390.6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承诺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7 月 7 拟置换金
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 额
投入金额
1 年产 1,000 吨维 63,129.15 1,167.94 1,167.94
新建维生素 A、维 生素 A项目
2 生素 B5、胆固醇和 年产 7,000 吨维 16,002.13 3,448.29 3,448.29
25-羟基维生素 D3 生素 B5项目
项目 年产 350 吨胆固
3 醇、6 吨 25-羟基 7,705.48 5,158.89 5,158.89
维生素 D3项目
序 承诺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7 月 7 拟置换金
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 额
投入金额
4 销售网络及智慧工厂项目 1,000.00 886.80 519.00
5 企业研究院项目 23,886.55 5,456.32 5,456.32
6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 -
总 计 151,723.31 16,118.24 15,750.44
注:针对“销售网络及智慧工厂项目”,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中的资金 480.02 万元,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不足 886.80 万元,所以针对该项目的置换金额调整为 519.00 万元。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7,373,300.00 元(不含税),
截至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459,226.42
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 1,459,226.42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发行费用金额(抵减募 截至 2022 年 7 月 7
内容 集资金净额)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 拟置换金额
付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70,770,820.38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12,000,000.00 - -
律师费用 9,259,320.75 650,000.00 650,000.0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 4,103,773.58 - -
息披露费用
发行上市手续费及 1,239,385.29 809,226.42 809,226.42
其他费用
合 计 97,373,300.00 1,459,226.42 1,459,226.42
(三)合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7,504,390.6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59,226.42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上述期间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146 号)。
四、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
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146 号)。报告认为,天新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新药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