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30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看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 共 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 9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 2020 年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
限为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
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共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14,05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1,405,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法批媒体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15,519,905.67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89,480,094.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0]2-55 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账户余额为 38,342.42 万元(包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到 2020 年 12
开户行 账户号 月 31 日存储金额 用途
(人民币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南宁大参林中心
司广州海珠支行 120918373210788 4,693.95 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医药零售门店建
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391040100100332538 8,524.82 设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汕头大参林医药
司广州广发大厦支行 9550880222011000142 2,971.99 产业基地项目(粤
东运营中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南昌大参林产业
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 82040078801500001601 2,818.73 基地项目(一期)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茂名大参林生产
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 82040078801700001600 4,499.34 基地立库项目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老店升级改造项
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 82040078801900001594 6,009.76 目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新零售及企业数
司广州中山八路支行 632773742544 3,732.55 字化升级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93873733121 5,091.28 补充流动资金
司广州中山八路支行
合 计 38,342.42 -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 银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名称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理财金额(万元) 5,000
预计年化收益率 保底利率 1.50%+浮动利率为 0%或 1.78%或 1.63%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18.49 或 40.44 或 38.59
产品期限 90 天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结构化安排 本金+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本产品浮动收益挂钩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计准价格
产品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其中固定收益率=1.50 %/
年。
浮动收益=本金金额×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等于参考价格*98.5%,则浮动收益率=1.78% /年;
若观察日价格大于参考价格*98.5%且小于等于(参考价格* 145% ),则浮动收益
率=1.63% /年;
若观察日价格大于(参考价格* 145%),则浮动收益率为零。
参考年化收益率 保底利率 1.50%+浮动利率为 0%或 1.78%或 1.63%
预计收益(如适用) 不适用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首位,审慎投资,严格把关。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程序购买理财产品,确保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理财金额(万元) 5,000
理财期限 90 天
认购日 2021 年 5 月 7 日
起息日 2021 年 5 月 8 日
到期日 2021 年 8 月 6 日
兑付日 2021 年 8 月 6 日
产品观察挂钩标的 浮动收益挂钩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计准价格
观察标的工作日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交易日
观察日价格 观察日之观察标的价格
参考价格 起息日之下一观察标的的工作日之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收益计算方式 产品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交易,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用集中交易方式,对上海金基准价进行交易。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期限为 90 天存款到期后赎回,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本次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公司将依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88年,法定代表人为高建平,注册资本为2,077,419.0751万元人民币,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二)以上购买理财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9年年末 2020年12月末
资产总额 8,671,927,623.31 12,331,926,019.36
负债总额 4,340,224,505.19 6,759,026,117.38
净资产 4,331,703,118.12 5,572,899,901.98
项目名称 2019年1-12月 2020年1-12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1,707,770,707.96 1,953,915,828.18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3,750,371,716.05 元,本次委托理
财支付金额为 50,000,000 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1.33%。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