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4-023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3 日以书面与通讯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上午十一点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如意大厦 B 座 11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由秦建平董事长主持,公司总经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会议,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新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空缺,由政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增补新娜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新娜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
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