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2-033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8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如意大厦 11 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
2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5,211,2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5.01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秦建平先生主持。大会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65,153,800 99.9783 57,400 0.021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65,153,800 99.9783 57,400 0.0217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65,153,800 99.9783 57,400 0.0217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65,153,800 99.9783 57,400 0.0217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
选举秦建平先生为第
5.01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265,146,301 99.9755 是
事
选举高瑞梅女士为第
5.02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265,153,801 99.9783 是
事
选举杨海荣先生为第
5.03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265,153,801 99.9783 是
事
5.04 选举乔礼先生为第三 265,153,801 99.9783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克文先生为第
5.05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265,153,801 99.9783 是
事
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
6.01 选举宗那生先生为第 265,153,801 99.9783 是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 选举贺军先生为第三 265,153,801 99.9783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 选举刘丽珍女士为第 265,153,801 99.9783 是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关于监事会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
选举柯云霞女士为第
7.01 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265,153,801 99.9783 是
事
7.02 选举苗丽女士为第三 265,153,801 99.9783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选举秦建平先生为
5.01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11,630,001 99.4450
立董事
选举高瑞梅女士为
5.02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11,637,501 99.5091
立董事
选举杨海荣先生为
5.03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11,637,501 99.5091
立董事
选举乔礼先生为第
5.04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11,637,501 99.5091
董事
选举张克文先生为第
5.05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1,637,501 99.5091
事
6.01 选举宗那生先生为第 11,637,501 99.5091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 选举贺军先生为第三 11,637,501 99.5091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 选举刘丽珍女士为第 11,637,501 99.5091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王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