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4 号)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81 元,募集资金总额 312,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6,406,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65,994,000.00 元。上述募
集资金净额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17]134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6,599.4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27,083.61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76.96
项目投入 C1 92.7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27,176.36
项目 序号 金 额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76.9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二)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5,206,37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62 元,募集资金总
额 419,999,994.6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059,628.63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407,940,366.01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全
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0〕583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0,794.0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14,774.73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930.58
项目投入 C1 11,261.0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51.9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26,035.77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82.5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5,740.8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740.80
差异[注] G=E-F 10,000.00
[注] 差异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到期 10,000.00 万元
(三)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3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1,754,28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29 元,募集资金总
额 484,903,079.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969,297.60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473,933,781.92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全
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3〕29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7,393.3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18,373.7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83.1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18,373.79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83.1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9,802.6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4,802.69
差异 G=E-F 5,000.00
[注] 差异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到期 5,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
份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分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三方监
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披露的《奥翔药业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分别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浙江奥翔药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台州 1207011129200283293 161,480.80 活期
椒江支行
浙江奥翔药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台州市分 405245966868 57,246,567.28 活期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