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4 号)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81 元,募集资金总额 312,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46,406,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65,994,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
净额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17]134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6,599.40
项目投入 B1 27,083.6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76.96
项目投入 C1 92.7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7,176.36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76.9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二)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5,206,37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62 元,募集资金总
额 419,999,994.6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059,628.63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407,940,366.01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全
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0〕583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0,794.04
项目投入 B1 14,774.7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930.58
项目投入 C1 4,956.5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6.51
项目投入 D1=B1+C1 19,731.2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77.0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2,039.8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039.87
差异[注] G=E-F 20,000.00
[注] 差异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到期 20,000.00 万元
(三)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3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1,754,28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29 元,募集资金总
额 484,903,079.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969,297.60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473,933,781.92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全
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3〕29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7,393.38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16,837.7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42.49
项目投入 D1=B1+C1 16,837.7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42.4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0,898.1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0,898.11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金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
州椒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
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2、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 2023 年 6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
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