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18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2020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上市公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审计情况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复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始在本 为本公司 核上市公司审计
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提供审计 报告情况
服务
2020 年:签署奥翔
药业、百达精工
2019 年审计报告;
2008年3 2019 年:签署中来
项目合伙人 严燕鸿 2008年3月 2005 年 月 2019 年 股份、双箭股份
2018 年审计报告;
2018 年:签署中来
股份、桐昆股份
2017 年审计报告。
2020 年:签署奥翔
药业、百达精工
2019 年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 2008年3 2019 年:签署中来
计师 严燕鸿 2008年3月 2005 年 月 2019 年 股份、双箭股份
2018 年审计报告;
2018 年:签署中来
股份、桐昆股份
2017 年审计报告。
2017年4 2020 年:签署奥翔
叶泽伟 2017年4月 2011 年 月 2019 年 药业 2019 年审计
报告
2020 年:签署三维
股份、三维通信、
泰林生物、炬华科
质量控制复 金晨希 2005 年 12 2002 年 2005 年 2021 年 技、新化股份 2019
核人 月 12 月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签署三维
通信 2018 年度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
用为 55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含税)。本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
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
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 2019 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 2020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