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 20 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的要求,现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旺电子”)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 20 转债”)1,78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8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 1,760,229,245.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
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6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 151,720.50 万元,尚
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7,555.7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管理制度》自公司上市后开始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及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简称“珠海景旺”)就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专项账户、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专项账户(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中行深圳西丽支行为其下属分支机构)。
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由总经理形成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抄送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 年 9 月 2 日,本公司、民生证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珠海景旺、民生证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使用资金
1 中行深圳西丽支行 766673939144 - 注 1
2 中行深圳西丽支行 747173950237 11,557,135.31
3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755951213410703 4,000,535.80
合计 15,557,671.11
注 1:公司完成了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及账户相关利息(124.47 万元)对珠海景旺
进行增资的事项,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766673939144 已销户并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关
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理
财产品,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取得银行理财收益 212.32 万元,到期赎回的本金和理财 收益均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 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募集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珠海景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40,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6,000.00 万元。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审议批准
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17371-1 号),结论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景旺电子《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景旺电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景旺电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17371-1 号);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日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6,022.92 本年度投入募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额 30,07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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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集资金总额 151,7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