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一、 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职务 权数量(万 划总量的比 公告日公司股
股) 例 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673.00 30.05% 0.80%
人员(共471人)
预留部分 82.792 3.70% 0.10%
合计 755.792 33.74% 0.9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
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二、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划总量的比 公告日公司股
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邓利 董事、副总裁 12.07 0.54% 0.01%
2 董晓军 副总裁 12.07 0.54% 0.01%
3 孙君磊 财务总监 10.00 0.45% 0.01%
4 黄恬 董事会秘书 10.00 0.45% 0.01%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169.91 52.23% 1.39%
人员(共415人)
预留部分 270.058 12.06% 0.32%
合计 1,484.108 66.26% 1.7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
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
信息。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