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5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智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创投资”)持有深圳
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93,731,108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851,415,894 股的 34.50%。
智创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景鸿永泰”)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93,731,122 股,占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总股本的 34.50%。智创投资和景鸿永泰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 587,462,2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00%。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智创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采用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514,100股,
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851,415,894 股的 1.00%,减持价格
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 取 得 :
智创投资 5%以上非第 293,731,108 34.50% 149,862,810 股
一大股东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143,868,298 股
注:1、2019 年 5 月,公司实施完毕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智创投资获得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0,805,632 股。2、2020 年 4 月至 5
月期间,智创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票共 3,011,778 股。3、2020 年 5 月,
公司实施完毕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智创投资获得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83,923,174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智创投资 293,731,108 34.50%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一组 景鸿永泰 293,731,122 34.50%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 587,462,230 69.00% —
注: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实施完毕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总股本减少
303,832股,因此智创投资、景鸿永泰各自持股比例分别由 34.49%变更为 34.50%。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智创投资 3,011,778 0.50% 2020/4/27~ 47.10-51.50 2020/3/4
2020/5/13
景鸿永泰 3,012,568 0.50% 2020/4/27~ 47.00-51.55 2020/3/4
2020/5/13
注:智创投资、景鸿永泰前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本公司进行了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表“减持比例”系前次减持计划完成
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核算所得。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 拟减持股 拟减
股东名称 (股) 持比例 减持方式 持期间 理价格 份来源 持原
区间 因
竞 价 交 IPO 前 取
不 超 过 : 不 超 易减持, 2020/7/20~ 按市场 得、资本 资 金
智创投资 8,514,100 股 过 : 不超过: 2020/10/18 价格 公积金转 需求
1.00% 8,514,1 增股本取
00 股 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智创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做出如下承诺:
自景旺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景旺电子股份,也不由景旺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景旺电子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景旺电子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景旺电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其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景旺电子股份总数的 10%,24 个月内合计不超过 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景旺电子上市后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减持景旺电子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景旺电子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如果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景旺电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持有的景旺电子股份自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智创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景鸿永泰及智创投资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 69.00%,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控景鸿永泰与智创投资的控股股东地位,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智创投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及智创投资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