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9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之前,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鸿永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2,819,712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608,371,233 股的 34.98%。减持计划实施之前,控股股东智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创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2,819,712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608,371,233 股的 34.98%。
景鸿永泰、智创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9.96%。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0 年 3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景旺电子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景鸿永泰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3,011,800 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 602,371,610 股的 0.5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智创投资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3,011,800 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 602,371,610 股的0.5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收到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通
知书》。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期间,景鸿永泰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12,568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608,371,233 股的 0.50%,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期间,智创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11,778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608,371,233 股的 0.50%,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
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景鸿永泰 5%以上第一大股东 212,819,712 34.98% IPO 前取得:212,819,712 股
智创投资 5%以上第一大股东 212,819,712 34.98% IPO 前取得:212,819,712 股
注:2020 年 3 月 20 日(本次减持实施前),因公司完成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新增股本 636.28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602,371,610 股变更为
608,734,410 股。2020 年 5 月 12 日(本次减持实施中),公司完成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减少股本 363,177 股,公司总股本由 608,734,410 股变更为
608,371,233 股。导致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减持前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景鸿永泰持股比例
由 35.33%变更为 34.98%,智创投资持股比例由 35.33%变更为 34.98%。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景鸿永泰 212,819,712 34.98%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智创投资 212,819,712 34.98%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一组
合计 425,639,424 69.96%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量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总金额(元)
方式 (元/股) 情况 (股) 比例
2020/4/27~
景鸿永泰 3,012,568 0.50% 集中竞价交易 47.00-51.55 149,619,918.85 已完成 209,807,944 34.49%
2020/5/13
2020/4/27~
智创投资 3,011,778 0.50% 集中竞价交易 47.10-51.50 149,414,673.57 已完成 209,807,934 34.49%
2020/5/13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1、景鸿永泰存在累计减持数量少量超出计划减持数量、同时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而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形。
(1)具体减持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景鸿永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公司股票 3,012,568 股(超出计划减持数量 768 股),成交价格区间为47.00-51.55元/股,减持数量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608,371,233的0.50%,累计减持总金额 149,619,918.85 元。
2020 年 5 月 13 日,景鸿永泰工作人员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 800 股,成
交价格为 50.09 元/股,成交金额 40,072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景鸿永泰持有公司股份 209,807,944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34.49%。
(2)本次操作失误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操作失误,景鸿永泰工作人员错误买入公司股票 800 股,买入价格为50.09 元/股,买入股票成交金额为 40,072 元。经公司核查,景鸿永泰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操作失误导致,该笔短线交易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3)公司对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景鸿永泰
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以景鸿永泰 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期间卖出公司股票的最高价 51.55 元/股和买入公司股票
的最低价 50.09 元/股作为参考,计算所得收益为(51.55 元/股-50.09 元/股)×800 股=1,168 元。上述所得收益 1,168 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将全数上交公司所有。
景鸿永泰本次操作失误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发现失误买入公司股票后及时通知公司,并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失误构成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因本次失误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在今后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
2、智创投资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