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旺电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4,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景旺电子”,股票代码为“603228”。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23.16元/股,发行数量为4,800万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360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3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6年12月28日(T+2
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43,096,294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998,110,169.04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03,706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401,830.96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经核查确认,共计3,084个入围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
及《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另有12个配售对象没有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其所对应的股份数量12,012股为无效认购,对应金额为278,197.92元;有2个配售对象没有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其未缴足资金部分对应的股份数量433股为无效认购,对应金额为10,028.28元。
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情况如下: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4,787,555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10,879,773.8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2,445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88,226.20
网下投资者获得初步配售未足额或未及时缴款的情况如下:
序 初步配 应交款金额 实际缴款 实际配 实际配售金 放弃认
号 询价对象 配售对象 售股数 (元) 金额 售股数 额(元) 购股数
(股) (元) (股) (股)
1 魏克辛 魏克辛 1,001 23,183.16 13183.16 569 13,178.04 432
2 戴晨旭 戴晨旭 1,001 23,183.16 23183.13 1,000 23,160.00 1
吉林省国有资吉林省国有资
3 产经营管理有产经营管理有 1,001 23,183.16 0 0 0 1,001
限责任公司 限责任公司
4 张庆先 张庆先 1,001 23,183.16 0 0 0 1,001
5 王清云 王清云 1,001 23,183.16 0 0 0 1,001
6 胡红丹 胡红丹 1,001 23,183.16 0 0 0 1,001
7 胡云全 胡云全 1,001 23,183.16 0 0 0 1,001
8 陆柳梅 陆柳梅 1,001 23,183.16 0 0 0 1,001
9 常雪梅 常雪梅 1,001 23,183.16 0 0 0 1,001
10 上海富林投资上海富林投资 1,001 23,183.16 0 0 0 1,00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1 黄木顺 黄木顺 1,001 23,183.16 0 0 0 1,001
12 彭君云 彭君云 1,001 23,183.16 0 0 0 1,001
13 骆强 骆强 1,001 23,183.16 0 0 0 1,001
14 江苏汇鸿弘宇江苏汇鸿弘宇 1,001 23,183.16 0 0 0 1,001
贸易有限公司 贸易有限公司
合计 14,014 324,564.24 36,366.29 1,569 36,338.04 12,44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 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16,151股,包销金额 为2,690,057.16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24%。 2016年12月30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转至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512019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