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 2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名称:新疆金峰源科技有限公司 20%股权;
交易价格:以 110.23 万元为底价通过挂牌方式公开转让;
由于本次受让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挂牌转让资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对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新疆金峰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峰源”)20%股权。本次挂牌转让以截止 2021 年 5月 31 日,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其评估值 551.14 万元为依据,则交易价格为 110.23 万元。公司将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 20%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金峰源 20%股权,由于受让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金峰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95725274491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九沟南路 1229 号
法定代表人:魏敦熔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05 月 03 日
经营范围:机械工程技术研发,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金 属密封件、塑料薄膜、有机化学原料制造、销售;矿山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与销售;机电设备的销售和安装;化工生产专用设备的租赁、安装、 维修及辅助管路的安装服务;汽车(二手车除外)、汽车配件的销售;货物与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 20.0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00 80.00
合计 2000.00 100.00
3.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1年5月31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47. 95 1, 552. 26
负债总额 1086.09 1077.15
所有者权益总额 361.86 475. 11
项目名称 2021年1-5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97.73 737.21
净利润 -116.53 -35.42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4.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等情况,且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定价依据及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股权所涉及的新疆金峰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 01-1061 号”,以 2021 年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因国内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的获取途径有限,且同类企业在产品结构和主营业务构成方面差异较大,选取同类型市场参照物的难度极大,故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收益法是从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通常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因金峰源公司目前亏损,且在未来无有力
证据证明未来会盈利;评估人员经过和企业管理层访谈,认为收益法不适合用于本次评估。
资产基础法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价值,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反映资产价值。根据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条件、被评估单位经营情况、历史成本资料的可利用、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的各项资产、负债可识别本次评估的委估资产具备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条件。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金峰源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447.95 万元,
评估价值为 1,637.23 万元,增值额为 189.28 万元,增值率为 13.07%;总负债
账面价值为 1,086.09 万元,评估价值为 1,086.09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61.86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551.14 万元,增值额为 189.28 万元,增值率
为 52.31%。资产评估汇总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737.24 737.46 0.22 0.03
非流动资产 2 710.71 899.77 189.06 26.6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4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5 710.71 899.77 189.06 26.60
在建工程 6 0.00 0.00 0.00
油气资产 7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8 0.00 0.00 0.00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0.00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11 1,447.95 1,637.23 189.28 13.07
流动负债 12 1,086.09 1,086.09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13 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14 1,086.09 1,086.09 0.00 0.00
净资产 15 361.86 551.14 189.28 52.31
截至评估基准日,金峰源净资产账面价值 361.86 万元,评估结果与净资产账面值比较,增值额为 189.28 万元,增值率为 52.31%,主要因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评估增值所致。
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551.14 万元作为金峰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参照评估报告,公司本次拟转让的金峰源 20%股权价值为 110.23 万元。公司拟参照上述股权的评估价值,以 110.23 万元为底价通过挂牌方式公开转让金峰源 20%股权。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标的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和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本次挂牌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转让金峰源公司 20%股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其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不能完成交易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