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2-055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增持的时间及方式、增持的数量及比例: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实际
控制人丁福如先生控制的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系统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 44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2022 年 4 月 29 日,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4),公司实际控制人丁福如先生计划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
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公司总股本的 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实
际控制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丁福如先生的《关于增持菲林格尔
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丁
福如先生控制的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 3,571,530 股 A 股股份(含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转增
股本),合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16,747,284 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47%,已达
到本次增持计划总股本 1%的比例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截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66,793,445 股 A 股股份,占
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8.79%,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加 1.01%(如有尾
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本次增持
计划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
增持计划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福如先生直接控制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丁福如先生控制 ASIA PACIFIC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新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上海申茂仓储有限公司,通过上海新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丁佳磊先生共同控制上海多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最终共同控制公司。
2、增持主体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截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交易收盘,ASIA PACIFIC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 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9,549,6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8%,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8,632,2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8%,上海申茂仓储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954,9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上海多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962,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上述四家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19,099,3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5%。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实际控制人丁福如先生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集中竞价交易)。
4、增持股份的数量: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5、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实际控制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
步实施增持计划。
6、实施期限:2022 年 4 月 29 日起 6 个月内。
7、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实际控制人自有资金。
8、增持主体承诺:丁福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9、其他说明: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实际控制人表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并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丁福如先生控制的新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 3,571,530
股 A 股股份(含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合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16,747,284
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47%,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总股本 1%的比例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66,793,445 股 A
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8.79%,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加 1.01%(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丁福如先生控制的 ASIA PACIFIC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 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7,414,5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8%,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6,793,4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9%,上海申茂仓储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741,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上海多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451,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上述四家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58,400,70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4.56%。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于本公告日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