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19-024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菲林
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总裁
刘敦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9%;
公司副总裁李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5%;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陶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2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5%;公司董事会秘书孙振伟先生持有公司1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刘敦银先生、李聪先生、陶媛女士因偿还个人
贷款的资金需求,孙振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至未来6个月内(即减持期间自2019年5月24
日至2019年11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分别减持股
份,其中,刘敦银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0.13%;李聪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0.10%;陶媛女士拟减持不超过1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比例的0.11%;孙振伟先生拟减持不超过4,800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比例的0.004%。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
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 其他方式取得:
刘敦银 1,040,000 0.89%
级管理人员 1,040,000股
董事、监事、高 其他方式取得:520,000
李聪 520,000 0.45%
级管理人员 股
董事、监事、高 其他方式取得:520,000
陶媛 520,000 0.45%
级管理人员 股
董事、监事、高 其他方式取得:19,500
孙振伟 19,500 0.017%
级管理人员 股
备注: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包括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和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区间
刘敦银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9/5/24~ 按市场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偿还个人贷款
150,000股 0.13% 2019/11/23 价格 票和公司实施资本 的资金需求
持,不超过: 公积金转增股本
150,000股
李聪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9/5/24~ 按市场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偿还个人贷款
120,000股 0.10% 2019/11/23 价格 票和公司实施资本 的资金需求
持,不超过: 公积金转增股本
120,000股
陶媛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9/5/24~ 按市场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偿还个人贷款
130,000股 0.11% 2019/11/23 价格 票和公司实施资本 的资金需求
持,不超过: 公积金转增股本
130,000股
孙振伟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9/5/24~ 按市场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个人资金需求
4,800股 0.004% 2019/11/23 价格 票和公司实施资本
持,不超过: 公积金转增股本
4,800股
备注:
1、刘敦银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1,040,000股的25.00%;李聪先生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520,000股的25.00%;陶媛女士计划减持数量不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520,000股的25.00%;孙振伟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19,500股的25.00%
2、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指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
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刘敦银先生、李聪先生、陶媛女士及孙振伟先生承诺自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起十二个月内为限售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刘敦银先生、李聪先生、陶媛女士及孙振伟先生承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减持计划是刘敦银先生、李聪先生、陶媛女士及孙振伟先生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刘敦银先生、李聪先生、陶媛女士及孙振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刘敦银先生、李聪先生、陶媛女士及孙振伟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